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Bureau de l'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'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Islamique de Mauritan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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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里塔尼亚新版《公共采购法》简介

2021年12月21日,国民议会通过关于公共采购法的第21-025号法案,废除并取代了2010年7月22日颁布的与公共采购法有关的第044-2010号法律。

旧版公共采购法在透明度方面取得的成就相对有限,因此政府与相关机构启动了全面改革。新版公共采购法(以下简称新法)根据采购程序时间要素修订,涉及主体、原则、工具、签约与执行规则、处罚措施等,将帮助国家更好遵循公共采购法的基本原则,包括透明度、平等机会与待遇、促进竞争等。

相较于上一版法律,此次修订涉及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:一是减轻对公共采购监督机构的控制;二是阐明可以通过询价交易授予合同的情况;三是排除与国防和国家安全相关或紧急情况下的公共采购合同;四是促进中小企业进入公共采购市场;五是使采购程序更加灵活,加快签订公共采购合同和处理投诉的过程。

旧版公共采购法没有明确界定责任,导致某些项目的延误,而新法的理念是基于责任的精准界定,以便让各部门通过相应的机制加快实施项目。新法涉及的加快公共采购程序的措施,有助于促进未来重大项目实施,确保合同执行效率。

此外,新法就公共采购参与主体的违法行为及惩罚措施进行了界定,并明确要求在合同中纳入延期惩罚性条款,在未遵守合同规定工期的情况下,实施相应措施。新法强调将重大项目授予有能力按时规范执行、符合技术标准的机构的重要性,并将制定违规项目参与者的黑名单,定期公开发布,暂时或永久排除相关主体未来的项目参与资格。

《公共采购法》原文下载链接:http://www.cncmp.mr/IMG/pdf/doc01000320220517121649.pdf

驻毛里塔尼亚使馆经商处

2022年6月28日